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成立条件

2021-08-18 1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当物权所有人处分物权的时候,不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继续使用该物。那么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成立条件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成立条件

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成立条件

1、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

2、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3、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必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

4、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二、 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三、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且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承租人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租赁物,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的合同继续有效,并且租赁期限成为不定期。当租赁期限届满的时候,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成立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