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还款承诺人,其实是类似与担保人的一种,即为他人承诺代为还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1、担保人签订的是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人承担第二顺位的还款责任。
2、承诺人签订的是承诺还款协议,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责任,承诺人一般承担第三顺位的还款责任。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综上所述,还款承诺人是类似担保的作用,在与他人订立还款承诺协议后,为他人的还款责任作出承诺,一般承担除承诺人、担保人之后的第三顺位的还款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还款承诺人是指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