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对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的规定

2021-01-25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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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在出租之后,其一切相关设备的使用都是由出租人进行的,因此当出租人不慎造成租赁物毁坏的话,是要承担维修义务的。那么民法典对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对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赁物质量问题毁损怎么处理

在实践中,租赁物损毁,承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承租人导致租赁物损毁的,要赔偿。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承租人自驾游租赁了一辆小汽车,那就有义务保管好汽车,要是因驾驶不当导致汽车损坏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不需要赔偿。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上述例子,承租人租赁的小汽车,由于内部电线老化起火烧毁的,承租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而可以要求承租人退还部分或全部的租金。

3、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出租人要担责。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因此,当租赁物因质量问题损毁的,显然是出租人的违约行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如果因为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损毁致使承租人遭受其它财产损失,甚至人身损害的,承租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

三、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民法典对出租人的维修义务的规定的信息,由上可知,出租人负有维修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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