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时违约金数额怎么算

2021-09-14 13: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违约金可以补偿对方约方的损失,对违约方也是惩罚的一种方式。所以在违约出现违约行为时很多人都选择了违约金的方式,但在现实中却有当事人产生了疑问,例如法定违约金数额应该怎么算呢?有什么依据吗?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起诉时违约金数额怎么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
起诉时违约金数额怎么算

一、起诉时违约金数额怎么算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

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称为法定违约金。我国对法定违约金规定了固定比率和浮动比率两种。前者指逾期交货或延期提货的应按货款总额(指实际逾期和延期部分)以每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

后者则是只规定违约金的最低和最高百分比限额,具体由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确定。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许多规定,订立合同时必须依照订立。即使合同签订时不写上,处理纠纷时仍应按规定办理。

二、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三、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以上内容关于为违约金的时效和法定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可供大家参考。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对于法律知识的缺失,可能在面临较复杂情况时,有些当事人比较难自己解决,此时会需要到律师的帮忙。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起诉时违约金数额怎么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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