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将保管物占有是什么罪

2021-09-09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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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将保管物占有,如果请求返还不返还的,而保管物价值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是构成侵占罪的,这种罪责是自诉罪,一旦向人民法院告发,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将保管物占有是什么罪的相关内容。
将保管物占有是什么罪

一、将保管物占有是什么罪

拒不退还且满足数额要件的即构成。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保管合同种类

通常我们可以将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一般保管合同就是在通常情况下的保管合同,即寄存人根据其与保管人的约定而将其特定物保管于保管人处,并于合同终止时取回保管物的合同。

消费保管合同又称不规则保管合同、种类物保管合同,是指保管物为种类物,当事人双方约定保管人取得保管物的所有权,而仅负以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返还寄存人的义务的合同。

三、保管合同的特点

与一般保管合同相比较,消费保管合同以下3个特点:

第一,保管物为种类物,并且一般是货币或者其他可替代物;

第二,保管物的使用权按照约定转移于保管人,保管人可以在保管期内对保管物加以利用;

第三,保管人返还保管物时,可以用相同品质、种类、数量的物品替代。

法定保管合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成立的保管合同。当事人之间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形成保管合同关系,不需要当事人另行约定。法定保管合同的保管人通常是旅馆、餐饮店、浴室和法定的经营者,寄存人则是顾客。

法定保管合同的规定,主要在于保护作为顾客的消费者的利益,提高相关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在法定保管合同中,保管人负有当然的保管义务。只要携带的物品在保管人处毁损灭失,无论其是否交付保管,也不论保管人有无过错,保管人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但对于顾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如顾客未予声明且未交给保管人保管的,保管人可不负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将保管物占有是什么罪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将保管物私自占有,拒绝返还,构成侵占罪,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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