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2021-09-09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婚姻无法维持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撤销

离婚协议中有关赠与的条款可以请求撤销,但是必须是在离婚之后的一年之内发现对方当事人在离婚之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除此之外不能撤销赠与条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有条件的赠与能撤销吗

有条件赠与可撤销。在赠予的财产权利转移之后,需要满足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法定情形才可以撤销赠予,此为法定撤销权,该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父母怎么收回赠与房产?

赠与的房产还未过户或该赠与未经公证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的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可否请求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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