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起诉实际使用人,但是谁是实际使用人还是需要提供基本证据的,否则对方抵赖的话,作为原告是具有举证责任的,不能证明对方用电事实的,法院很难支持其诉讼请求。
(一)合同的主体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作为供电人。受供电企业委托供电的营业网点、营业所不具有权利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因而不是供电人。
(二)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无体物—电力。
(三)供用电合属于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处于一种持续状态。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用电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享有连续用电的权利。
(四)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先撰写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用电人对该格式条款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而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电力的价格实行一定价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35条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六)供用电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一)供电人的权利和义务
1、安全供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需要中断供电时应通知用电人。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时限通知用电人。为实现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及时抢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用电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2、安全用电。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从上可知,在供用电水汽热力合同过程中,若他人侵犯其权利,是可以直接起诉实际用电人的,但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能否起诉实际用电人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