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起诉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诉讼,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小,自己走诉讼程序,只要证据齐全,能证明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委托律师有如下的作用:
首先,案件中有律师代理,会比较好沟通,不论是和法庭还是和对方。
其次,所有的法律公文都有严格的格式,另外的话要参照具体的法律法规,还要提交相关的证据链,如果不懂这些,没有证据,形不成完备的证据链,这时候就需要律师出来搜集和提供证据了。有律师参与的情况下,当判决下来以后,有些有职业道德的律师还是会和当事人解释判决的理由,让当事人服判。这也是律师的价值。
最后,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可以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一)一方受利益。
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二)他方受损失。
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三)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四)获利没有合法依据。
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不当得利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程序,可以根据案件和自身的情况,选择聘请律师或者选择自行诉讼。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起诉不当得利要聘请律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