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托运人是不是申请人

2021-09-06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当自然人需要标的物运输的,可以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这种民事法律关系叫做托运人。那么关于托运人法律还有哪些规定,托运人一定要是申请人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托运人是不是申请人的相关内容。
托运人是不是申请人

一、托运人是不是申请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因此,在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时,可以由自己申请承运,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自己申请承运。所以托运人并不一定是承运申请人,也有可能是托运人找了委托人与承运人签合同,那么此时委托人就是承运申请人。

二、承运费用怎么算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费用就依合同约定的费用来结算,但承运人不得无故增加运输费用。

三、托运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一)妥善包装并正确的提供和申报货物;

(二)及时办理相应的货物运输手续;

(三)特殊货物应事先同承运人之间达成协议;

(四)支付货运以及其他费用。

由上述可知,托运人应对所托运的货物应妥善包装,并向承运人保证,货物装船时所提供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者体积的正确性。而托运人或其委托人都可以向承运人申报货物,因此托运人不一定是申请人。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托运人是不是申请人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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