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2021-08-30 15: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签订合同不仅仅是劳动者还有买卖者的权益保障,也是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保障。对于旅游团很多人都是不陌生的,一般参加旅游团都是需要签订合同,以此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一、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订立旅游合同的原则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3、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

4、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5、善良风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三、旅游中途终止合同应怎么赔偿

旅游途中终止合同的,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