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跟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吗

2021-08-18 09: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物业费收费标准分为四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跟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跟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吗

       一、物业公司可以做租赁吗

       答案是不可以。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物业管理费要交房产税吗

      这个最好还询当地的部门或者12366热线。因为这个每个省可能不同。以下省的规你参考:浙地税函[2002]257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房屋出租行为征收的房产税,应以出租方取得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不得扣除任何代收代缴费用。但由出租方代缴并取得正式发票,且将正式发票转交给承租方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后,可以据实予以扣除。根据这个规定,如果合同规定物业费由出租方代收代缴的那么物业费也要计征房产税,合同约定由承租方自己缴纳的,就不需要计征房产税。

       三、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给小区物业备案吗

      《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租赁房屋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通过小编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在我国合同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除了对租赁时间的规定以外,大家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对合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也一定要引起重视。以上内容就是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吗相关的回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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