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是否要公示

2021-11-21 08: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公证,是指了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到特定的公证机关去进行公证。对于公证后的合同,因为有第三人的见证,所以其可信度会更高。在现实生活中,是否存在业委会签署的合同公证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否了解?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是否要公示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是否要公示

一、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合同需要公布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物业服务合同;(四)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五)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处分情况;(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二、相关的法律意见

     1、没有公示全体业主,也没有经业主大会同意,这样的合同不合法。
     2、业主在不知道有此服务合同,及对服务水平,卫生水平,收费标准等内容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不交管理费,可以。
     3、业主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重新选物业公司。

三、物权法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中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业委会签订的合同是否要公示的法律知识,如果大家有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参考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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