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技术员没签合同可即辞即走吗

2021-08-26 13: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用人单位中,有些黑心单位想通过不给劳动者签合同来逃避责任,有些劳动者还没有签合同就辞职走人了,那么技术员没签合同可即辞即走吗?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一起来阅读本篇文章,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
技术员没签合同可即辞即走吗

一、技术员没签合同可即辞即走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即辞即走,但是需要准备好证据。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以此随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三、非法垄断导致技术合同无效的情形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技术员没签合同可即辞即走吗的内容,技术员没有签合同可以得到两倍工资,但是即辞即走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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