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举证对方为不当得利

2021-08-25 15:1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不当得利原本是一项非常容易解决的东西,正常情况下只需要将东西归还给原本的物主就不会造成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受益人坚决霸占物品不还,很有可能会上升为犯罪。那么发现对方不当得利时如何举证对方为不当得利?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举证对方为不当得利

  一、如何举证对方为不当得利

  首先要证明存在不当得利事实,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受益与受损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合法根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我国民法在财产变动上不承认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依据也包括事后丧失合法依据。

  二、不当得利具体返还的内容

  1、返还财物的范围方面。所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返还财物对象仅限于原物及原物所产生的孳息,返还的目的是使所有人恢复其对原物的占有。

  2、是否考虑过错方面。所有物返还如果适用返还原物请求权,则请求权人无须证明对方是否具有过错便可以行使其权利;受益人不管是否具有过错,只要原物还存在,都应当具有返还的义务;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则应付赔偿责任。

  3、在构成要件方面。返还原物必须以原物依然存在为前提,如果原物已经灭失,返还原物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所有权人只能要求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返还原物。但适用不当得利责任,则根据受益人所获得的利益为标准,不管原物是否存在,只要受益人获得利益,就应付返还责任。

  三、不当得利诉讼流程是什么

  具体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举证对方为不当得利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想要举证对方不当得利并且它是真的满足不当得利的条件的话,直接到当地的法院或者相关的民事管辖部门举证即可。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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