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己开委托证明怎么写

2021-09-17 14: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委托合同只能是委托人将一定事项交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从事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可以签订委托合同后开具委托证明。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自己开委托证明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自己开委托证明怎么写

一、自己开委托证明怎么写

自己开委托证明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住址等;

2、受托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如果受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律师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即可;

3、委托事由及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具体的授权范围;

4、委托人、受托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委托合同的报酬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时间,在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委托事务处理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但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给予相应的报酬。

三、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责任

1、受托人的义务责任。

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

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

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

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

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委托人。

2、委托人的义务责任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自己开委托证明怎么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委托人开具委托证明应当包括委托事项,委托争议纠纷解决方式以及法律后果等等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