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合同补充式变更

2021-08-31 10: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订立合同之后,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符合变更的条件的,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并且需要订立补充协议。变更后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需要履行。那么,什么是合同补充式变更?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合同补充式变更

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式变更

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

变更协议,主要对约定好了的事项进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点,数量等等。

其实从名称上,法律上和实践中意义没有区分的意义,也可以用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用变更协议的方式,对内容进行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合同变更后对于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1)合同变更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基础上的合同的某项或某部分的变化,因而,在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履行,否则发生违约。

(2)合同变更原则上只向未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三、什么情况下需要变更合同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示公平而变更,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

什么是合同补充式变更?从上文知识我们了解到,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内容上,补充协议是对未约定的事项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补充明确。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有在线律师为您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