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

2021-08-3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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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般与他人签订合同都是采用订立合同,但是某些情况下就需要定立合同,很多人都不知道定立合同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介绍的是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是什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

一、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

都是指:双方或几方把商定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如条约、合同等)肯定下来。不过基本上用订立。定立可能是因为音同且(定有肯定,制定的含义)故也有用的。在合同中都表示了存在,没有质和量的区别。

这两字的使用上,区别于“定金”和“订金”中。“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合同的订立包括哪两个阶段

订立合同经过的阶段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受要约人接受邀约,即为承诺,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受民法典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的内容。综上所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对此,您若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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