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

2021-08-26 16: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生活中有些人会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来骗取保险金,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下面找法网小编将给大家介绍的是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
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

一、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

保险合同解除属于合同解除条款。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

二、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据此,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5、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6、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后,除合同约定不得终止合同的以外,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

7、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8、人身保险合同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超过二年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不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

(1)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

(2)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做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保险合同解除属于什么条款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上文可知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对此,您若还有疑问的,建议咨询找法网的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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