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可以起诉总公司么

2021-09-26 15: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为了扩大公司的规模,很多公司都开分公司,我们知道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其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总公司才是法人实体,和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起诉总公司么?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可以起诉总公司么

一、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可以起诉总公司么

可以,因为分公司只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1、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分公司如果拥有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的,就可以在业务范围内签订合同,但是如果是超过总公司授权范围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属于效力待定的,需要总公司进行追认之后才能确认行为的效力,如果总公司不予追认,但是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总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人不签字公章有效吗

法人不签字公章无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协商达成一致,经共同签名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和分公司签订合同 可以起诉总公司么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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