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运输公司合同盖什么章

2021-09-23 12: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运输合同指的是承托人将某人或者某物运到相应的地点之后,向托运人收取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的。那么运输公司合同盖什么章?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运输公司合同盖什么章

  一、运输公司合同盖什么章

  同章盖合同,公章盖证件,如果对方没有要求的话最好全部盖合同章,因为公章比合同章的效力大许多,所以为安全起见最好盖合同章,公章具有全部的法律效力,也可盖公章。

  公司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二、货物运输合同

  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托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

  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逾期提货的,承运人有权收取逾期提货的保管费,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适合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货物提存价款;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

  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将分区段的不同方式的运输联合起来为承运人履行承运义务的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体现在:

  1、承运人权利和义务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享有,多式联运之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划分约定,不得对抗托运人。

  2、支付费用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送设备的运费一次性支付多式联运经营人,并取得多式联运单据。多式联运单据分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两种。

  3、对于联合运输过程中的货物灭失或毁损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首先适用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国际公约的规定;发生损害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由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赔偿责任,承运人之间的内部责任依约定或法定分配。

  运输公司合同盖什么章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如果对方没有要求的话最好全部盖合同章,因为公章比合同章的效力大许多,为安全起见最好盖合同章,公章具有全部的法律效力,也可盖公章。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