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

2021-09-25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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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伙公司一般是由两个及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合伙人共同负责企业的经营。在现实生活中,会因为合作不愉快,一方合伙人想要解散公司,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形,那么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接下来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

  一、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

  在工商局注销公司必须经过公司法人的清算程序,否则不会获得允许。如果公司内部因注销与否产生争议,不愿继续经营的股东可以转让股份给其他股东,其他股东不收购的,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无人愿意接手股份的,这个股东可以考虑申请解散公司,部分股东愿意解散,部分不愿意解散,因公司僵局可能对公司、股东造成即时损害的,可以请求法院裁判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条规定,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二、公司合伙人怎么退出

  公司合伙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退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合伙公司如何注销

  1、需要选定清算人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之清算人,恰如公司之清算组,二者发挥的作用是相同的。

  清算人可由全体或部分合伙人担任,也可以委托第三人担任,但都应当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选定,逾期未确定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通知债权人、备案登记、登报公告。清算人确定后,应在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3、支付税费、清偿债务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4、编制清算报告、注销登记。上述过程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如果合伙人之间因为公司注销问题产生争议,想注销的一方可以将其股份转让,若无人愿意接手股份,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关于合伙人不签字公司能注销吗的问题小编就为您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欢迎登陆找法网,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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