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户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合同关系吗

2021-09-2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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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电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电的时候我们可能体会不到电的作用之大,但是当没有电的时候才知道多么的重要,我们使用了电之后理所当然的要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那么,租户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合同关系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租户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合同关系吗

一、租户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合同关系吗

有合同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九条 【供用电合同内容】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二、供用电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供用电合同除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关单位垄断供应的,因此,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法律不能不对其予以特别规制。

(二)属于格式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采用定型化的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供方单位拟定的,用方只能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而一般不能决定合同的相关内容。尽管用方在标的物的用量、用时上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最终的决定权完全在供方。所以,这类合同属于格式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

由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和使用具有连续性,因而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正常情况下,供方须连续地供电、水、气、热力,用方须按期支付相应的价款。

三、民法典关于用电人的安全用电义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租户与供电公司有用电合同关系吗这个问题相关知识。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如果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供电人可以按规定停止供电。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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