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

2021-10-04 1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赠与行为是一个非常常见的事实行为,毕竟赠与是白给,赠与人是有权对赠与行为进行撤销的,那么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哪些规定?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

一、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

第六百六十四条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民法典的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有效吗

赠与合同只有一方签字,原则上无效。

赠与,是一种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只有一方有赠与的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

当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签字的,只表明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愿,合同只对其发生法律效力,但就无法从书面合同上判断受赠人是否愿意接受赠与,合同就不能对受赠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应认定整个赠与合同无效。毕竟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当然了,如果经赠与人同意,受赠人完全可以在赠与合同进行补签字,由此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达到赠与人赠与财产的目的。

双方已实际履行赠与合同的,合同有效。

尽管赠与合同上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没有受赠人签章确认,但双方已经履行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实际将赠与财产交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的,即说明受赠人已用自己实际行动表明接受了赠与合同,所任可以认定该赠与合同有效。如父母买房送给儿子,在赠与合同上只有父母方的签名,没有儿子的签字确认,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儿子名下,或儿子已经实际使用的,应当认定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值得注意的,尽管此时赠与合同有效,但对涉及房屋等不动产赠与的,还应当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等不动产过户受赠人名下,否则赠与人可以在房屋等不动产过户前反悔,要求受赠人返还房屋等不动产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的,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赠与人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以上就是解除赠与行为的条件的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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