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可以在其中约定撤资的后果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撤资,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中撤资。如果对方公司擅自撤资,那么,首先应当看当初双方的合伙协议对于此有无明确约定。如果有约定不能进行合伙人撤资,那么应当参照其中违约条款来解决。若没有明确约定,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进行合伙人撤资,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也就是说,合伙人撤资需要和其他合伙人进行协商,并且合伙协议有违约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解决;同时没有约定合伙期限的,在没有给其他合伙人造成影响的情况下,可以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进行合伙人撤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撤资首先应该签订退伙协议,合伙人撤资和退出造成的法律后果如下:
1、合伙人撤资使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2、退伙人请求其他合伙人按照退伙是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3、合伙人撤资后应对其退出合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4、合伙人撤资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依照和约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未约定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
5、因合伙人撤资导致合伙企业不足两人的,合伙企业可随之终止。
若想减少合伙人撤资的机率,合伙人在签订合伙协议或者制定合伙企业的章程时,可以就撤资问题作出相关约定。关于合伙公司如何预防合伙人撤资的问题小编就为您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登陆找法网,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