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水库承包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吗

2021-10-05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日常生活中,除了日用品的买卖,还有很多大型交易买卖的行为,但是,进行大型交易的就要订立买卖合同,以及法律规定的,也要订立书面合同。那么,水库承包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水库承包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吗

一、水库承包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吗

水库承包合同不需要进行招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l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

二、水库承包合同最长签订多少年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若是需要约定合同的期限,那么就要结合此时订立的合同的类型,看看法律中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因为不同类型的合同,法律中对订立的最长期限要求不一样。
租赁合同,一般是不能超过20年。土地承包合同中,若是耕地的承包则订立的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年。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签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手续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

首先,签订主体只有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时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如虚假的公司名称、虚假的身份信息等,则可能有发生纠纷时无法向一方主张权利等法律风险。

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权签约,则所签合同的效力则存在不被承认的风险,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如合同中的卖方对所出卖的标的物,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则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的合同或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买方,则丧失了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卖方交付合同标的物的权利。  

水库承包合同必须进行招投标吗?水库承包合同不需要进行招投标,一般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等,才需要进行招投标。若您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到找法网官网,我们会有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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