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伙人转让股份时如何计价

2021-10-1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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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成立合伙公司时,合伙人需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出资额,履行出资的义务,也会获得相应的股份。当合伙人遇到紧急情况,急需使用资金时,在获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后,是可以有偿转让自己的股份的,那么合伙人转让股份时如何计价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合伙人转让股份时如何计价

  一、合伙人转让股份时如何计价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合伙人转让入股要如何交税

  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从事股权、交易取得的所得,应全部纳入生产经营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可以判定,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属于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据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对于个人投资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企业投资者,应当按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什么是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合伙人转让股份的价格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可以以股东的出资额、公司净资产额、审计价格内容等作为计价依据。上文内容就是关于合伙人转让股份时如何计价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遇到了其他法律问题无法解决,建议您来找法网,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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