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诉讼授权委托书如何写

2021-10-30 14: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借贷既可以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在民间私人之间借贷。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借贷诉讼,需要签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必须要包括委托的事项和委托责任的承担。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间借贷诉讼授权委托书如何写的相关内容。
民间借贷诉讼授权委托书如何写

一、民间借贷诉讼授权委托书如何写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

×××,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因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按照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对其主张的借款事实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表现为原告要提供欠条、借据或者借款协议等证据,以证实其主张的事实。原告提供了上述证据,被告要反驳原告的主张,声称其已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并没有向原告借款,被告也负有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

在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原告提供了借条等证据,而被告否认借条上面的签名是其本人的签名。对由此产生的申请笔迹鉴定义务的承担问题,司法实践中做法不一,一种意见是让原告承担,认为出借方不仅要对借贷内容负有举证责任,同时还应对借款人是谁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在被告否认且确无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应当由原告申请鉴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种意见是让被告承担,因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被告否认签字系其本人签字,即是对原告诉讼主张提出反驳意见,因此被告应当对笔迹真伪的鉴定负有举证的义务,应由被告申请字迹鉴定,预交鉴定费,并配合鉴定机关做好鉴定工作。

三、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民间借贷诉讼授权委托书如何写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民间借贷诉讼签订授权委托书,需要包括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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