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

2021-11-09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合同是一个重要的书面协议,现在大家的民主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在交易时总会签订合同来保护双方利益,以防以后出现冲突和纠纷的时候能够拿出合同来核对,签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

  一、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2、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

  3、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

  二、什么是名誉侵权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贬低和损害他人名誉的性质,具有违法性。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违法性,并不以行为人所陈述的内容是虚假的为限定条件,陈述真实事实也可能构成侵害名誉权。一般情况下,如果陈述真实的事实只是说明被陈述人的真实情况,不降低对其评价,没有实质性损害,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行为人故意陈述他人的事实,以达到贬损受害人的名誉和尊严,降低社会对受害人的评价的目的,则构成侵权名誉权。例如,赵某和李某同为某单位干部,因职称评定在两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明争暗斗。赵某为了超过李某,评上职称,雇人跟踪李某,掌握了李某与某女士有私情的证据,并大肆公布。造成李某的名誉受到极大损害,不仅没有评上职称,而且婚姻也出现危机,李某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痛苦。赵某的行为不仅是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三、学前儿童的肖像权是什么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的履行平等原则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不能附带霸王条款,双方在签订的时候都是必须要处于平等的状态的,还要遵守签订合同的相关原则,防止产生纠纷。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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