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

2021-10-27 13: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可发生在不同的主体之间,那么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

  一、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关无效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如何合理约定借条上的期限

  还款时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现实中人们经常忽视这项约定,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毕竟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随时归还,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归还。

  三、借条到期未还款怎么办

  已到还款日期,如果对方不主动还款,就要主动的向他要账了。如果对方拒不配合,或者负债较多,建议尽快起诉保障自己的权益,否则对方可能转移财产或被优先偿还了其他人的财产,自己的权益就无法有效的保障了。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此种情况下,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计算为3年。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可否无效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自然人之间进行的民间借贷可以无效的,例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等的手段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借贷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