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要约的撤销时间

2022-01-1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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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在正式订立合同之前,合同中的一方会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要约邀请。在我国公司法上认为要约邀请一般是不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的,因为双方还未就合同的相关事宜进行商定,只有要约才是具有相关的法律效力的。那么要约的撤销时间是多长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要约的撤销时间及其相关问题。
要约的撤销时间

  一、要约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二、什么叫做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

  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实施。但两者的区别在于:撤回要约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要约则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由于撤销要约时要约已经生效,因此对要约的撤销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如果因为撤销要约而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要约人应负赔偿责任。而对要约的撤回并没有这些限制。《民法典》规定,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尽管没有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但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不可撤销要约。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以后,基于对要约的信赖,已为准备承诺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在要约撤销以后有权要求要约人给予适当补偿。

  三、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要约可撤销的情形有,要约中没有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以及受要约人没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也并没有为履行合同而做合理准备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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