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签了租赁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2021-10-29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承租人租赁了房子之后,是要按照约定的房租进行支付的,那么签了租赁合同不给钱怎么办?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签了租赁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一、签了租赁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签完合同不付房租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二、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签了租赁合同不给钱怎么办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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