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吗

2021-10-1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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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吗?对此,备案只是一种国家对于专利许可行为的管理办法,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该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吗

一、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

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许可他人实施的行为,其中,专利权人为许可方,允许实施专利的一方为被许可方。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和《民法典》规定,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当签订书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专利转让合同的区别在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拥有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而不以转移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为前提,因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需要改变许可方的专利所有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二、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吗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法定要件,并且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中,并没有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备案才能生效的强制性规定,仅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了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间要求,以及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和九十条中分别规定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登记簿副本的登记事项以及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内容作为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的公告内容。

因此,无论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都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那么,备案对于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有什么好处呢?

1、可以保障被许可人利益。

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后,专利实施许可的相关内容才能在专利登记簿副本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公告,如果不办理备案手续,对于被许可人来说,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可以作为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3、在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作为被许可人要求诉前停止侵犯专利行为的重要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人提出要求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有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及其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未经备案的应当提交专利权人的证明,或者证明其享有权利的其他证据。

三、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自提交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上述备案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后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并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中公告。

下面,分别就上述需要提交的文件具体内容及其需要注意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标准表格,并根据填表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签字或盖章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许可专利的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以及合同信息中的许可种类(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专利许可的地域范围、使用费用、支付方式、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等内容,需要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一致。其中:

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规定被许可方在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域范围内独自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其特点是许可人本人和任何被许可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排他许可是指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域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同时,许可人保留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

普通许可是指许可人许可被许可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域范围内实施该专利的同时,许可人保留实施该专利的权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专利。

交叉许可也称互惠许可或相互许可,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允许对方使用各自的专利。

分许可也称再许可或从属许可,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许可人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专利权或者其中一部分权利再授权给第三人在一定条件下实施该专利;未经许可人事先同意,被许可人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分许可合同。

第二,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也可以采用其他合同文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应该包括:

(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三)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

关于实施许可的种类,主要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和分许可,需要注意的是,实施许可的期限务必在专利的有效期内。

另外,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在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后,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要备案吗”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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