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合同是的成立是为了保证什么

2021-02-25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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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合同的类型有很多种,分别有买卖合同、供电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保证合同等多种合同,那么合同的出现就是因为很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有法律的效力来维护个人的利益,那么今天找法网小编带来的是保证合同是的成立是为了保证什么呢?请认真阅读下文。
保证合同是的成立是为了保证什么

一、保证合同是的成立是为了保证什么


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681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实践中,保证合同为了保证下列方式成立: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保证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通过上文来自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中,提及到了保证合同是的成立是为了保证什么,广大的网友们是否感到有疑问,保证合同的作用可以使合同上保证人写的有关保证内容,债务内容等方面,在法律上起效力作用。如果有相关的疑问,欢迎前来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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