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2021-11-04 16: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机械在市场中通常都是十分昂贵的,且其使用还有年限,因此实践中人们通常都是以租赁的形式使用机械。那么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租赁合同种类?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

一般而言,机械租赁合同的书写包含以下要件即有效:

1、签约出租方及承租方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不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

2、该合同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3、合同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需注意,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租赁资质、机组人员操作资格,以及建委和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从而便于因租赁的机械设备致人伤亡时正确的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

二、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需要写一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申诉诉讼。租赁纠纷处理程序如下所述:

1、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3、区租赁局或租赁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应在确定调解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租赁双方当事人。

4、调解之后按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如调解成功应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一致的,则终止调解,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到场参加调解,应终止调解,若双方仍愿意调解则另行确定时间进行调解。

5、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承租人仍占有出租房屋的,出租方可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向承租方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材料。管理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对规定的,向承租方应发出《期限迁出通知书》,承租人仍不迁出的,出租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已解除合同或合同期限已届满的,若承租人已不实际使用出租房屋,出租方采取措施开门清点财物、收回房屋的,可以申请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到场见证,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证明及告知对方将采取措施的证明等材料;经核实有关情况后,房屋租赁管理机关可以到场见证。出租方在清点财物之后应制作财物清单,有出租方及到场有关单位签章,对清点的财务租方应妥善保管。

三、租赁合同种类

(一)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二)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三)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机械可以用租赁合同的,但是前提是要在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且要对其中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条款达成一致。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机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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