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卖人未交付资料的影响风险转移吗

2021-02-26 11: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在一次买卖关系中我们是买房,如果作为卖家的那一方现在还没有把货物交付给我们,但是货物却出现损坏、遗失等风险的话,风险怎么转移,出卖人未交付资料的影响风险转移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出卖人未交付资料的影响风险转移吗

  一、出卖人未交付资料的影响风险转移吗

  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九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

  法律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3、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5、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二、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卖方逾期交货违约的,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需要履行交付款项的义务,而卖方具有按时交货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的,即构成违约,买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损失赔偿。

  实际中,认定逾期交货的方法:

  1、合同中有约定交货日期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具体交货日期的,以合同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合理准备时间为准。买房在约定好的准备时间后仍然没有交货的,视为逾期交货。

  三、买家解除合同的方式

  买方想解除合同的,需告诉卖方,并主张损失赔偿。在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后,卖方并不同意,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这个时候,买方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法,向法院申请请求解除合同。

  通过起诉维权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出卖人未交付资料的影响风险转移吗的相关内容,出卖人没有交付的话,风险是到不了买家那里的,如果买卖合同上做了特别约定的话就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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