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供用电合同概念及强制缔约义务

2021-02-26 14: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供电合同是一种我们生活中的必备合同,因为我们现在的生活离不开电,所以供电合同中也会规定一些相应的强制规定,需要我们夺多去了解一些,那么怎么理解供电合同中的强制缔约义务?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具体内容吧。
供用电合同概念及强制缔约义务

  一、怎么理解供电合同中的强制缔约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二、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1、安全供电的义务

  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向用电人安全供电,是供电人的主要义务。

  供电人的供电质量包括电压频率、电压、供电可靠性须附和国家规定和约定的标准,供电的方式、时间、地址和点量等须附和合同的约定。

  2、因故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供电人因供电设计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供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而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

  3、因不可抗力断电的抢修义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时,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以尽早恢复供电。供电人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什么是强制缔约义务

  强制缔约是指依照法律规范,对某些民事主体施加的与他人缔结合同的义务,非有正当理由,该民事主体不得拒绝订立该合同。依据一定的标准对强制缔约予以类型化,有助于深入认识强制缔约制度以及明确我国在强制缔约立法上的不足。强制缔约义务的性质属于民事义务,实质上是先合同义务。强制缔约义务人在违反该义务时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怎么理解供电合同中的强制缔约义务的相关内容,民法典规定了供电人不能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的要素,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