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免责条款怎么约定

2021-11-16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可能会附上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规定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约定免责条款的时候,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也要符合双方的意愿,那么合同免责条款怎么约定?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合同免责条款怎么约定

一、合同免责条款怎么约定

第一,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

第二,免除自身义务,加重对方义务的条款在合理范围内的话,一定要对这些条款用黑体加大字号或者写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否则这些条款是无效的。

第三,不要以为约定免责就真的免责了,一定注意合同的性质,很多情形下免责条款是会被认定无效的。这也体现了法律制定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原则上保护双方当事人的立场。

二、合同免责条款应注意什么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民事活动应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这是对免责条款进行限制的法律依据。因此,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上述内容的免责条款无效。应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违反法律,是指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只有违反强行性规范的免责条款才为无效。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免除故意或重大过失责任的条款,则无异于鼓励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负责任地履行合同,这就与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的原则相违背,且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也就是说,免责条款的免责以合同的基本义务得到履行为前提。如果允许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基本义务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就背弃了合同的本来目的,且与法律的原则相违背。

4、免责条款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的要求之一就是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上要合理。

三、免责条款的特征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无论是普通合同还是格式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合同中约定的免责内容和范围,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包括被动或盲目认可),因此具有明显的约定性。

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即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任何以默示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

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部分或全部责任),这样既约束了享受免责条件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主要义务,又约束了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力。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过分加重对方风险和义务的条款别写(按道德,行业标准等标准判断,不要显失公平)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合同免责条款怎么约定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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