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提前偿还债务的利息怎么计算

2021-02-26 14: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会约定还款的期限及借款利息,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义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发生借款方有足够的钱可以提前偿还债务的情形,那提前偿还债务的利息怎么计算呢?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介绍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提前偿还债务的利息怎么计算


  一、提前偿还债务的利息怎么计算

  只有当事人对提前偿还借款的期限问题作出特别约定的,才按照约定的期限计算利息;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借款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讨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三、相关案例分析

  借款人提前偿还部分借款的,对于还款应当如何认定,也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如张某从李某处借款1万元,借期1年,约定利息1000元。如果张某提前向李某支付了5000元,此5000元应全部认定为偿还了本金,还是应先扣除截止还款日应偿还的利息?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根据该规定,若张某和李某对于抵充没有约定的,张某的还款应先抵充截止还款日的利息,剩余部分才能认定为对本金的偿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当事人对偿还期限做出特别约定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利率仍然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提前偿还债务的利息怎么计算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可以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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