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审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2021-02-28 09: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会把债务人或者保证告到法院去,这个时候,债权人想要追回自己的债权,让债务人烦请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审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下面由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具体内容吧。
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审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一、 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审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的追偿权指的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都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

(1)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

(2)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各种费用的利息;

(4)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追偿权的范围大体包括: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付的财产;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其他费用;各种费用的利息;保证人为履行保证义务而受到的损失。

二、 担保人的担保方式

1、 一般保证;

2、 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3、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三、 担保人不得使用规定的权利的情形

1、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以上是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债权人可以在主合同审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吗的相关内容,债权人有权利在主审合同宣判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