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约合同签订的目的是签订本约,即预约合同的标的是签订本约的行为。
(二)强制履行违背合同法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核心。
(三)根据强制执行的要求,当事人所诉请的强制执行标的必须有所给付的内容即包括实物和行为,思想意志性的给付不能强制执行。
房屋预购合同虽然是合同,但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只是一种督促性的保障行为,并不能作为一种强制根据,故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这既是对法治精神的信仰,也是对债务人人格的尊重。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房款,并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卖形式。商品房预售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即: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以一定形式订立,具备相应条款。
(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期货买卖合同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1、期货买卖的标的物的价格不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而确定的;
2、期货买卖的标的是合同本身,而不是期货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货物;
3、期货买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而不在于获取现实的货物,所以,在期货买卖中,极少有进行实物交割的;
4、期货买卖的商品必须具备数量大、价格波动大、便于储存、易于标准化等条件,如粮食、石油、钢材等。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预购合同能否强制履行的相关知识,在买房时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这也是发生纠纷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根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