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2021-02-28 10: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借款行为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国家为了保障人们在借款行为中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在民法典对相关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在民法典中,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认定为高利贷的情况有哪些?逾期利率的计算方法有哪些?以下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
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一、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认定为高利贷的情况有哪些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2、计算复利是一种高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3、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4、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三、逾期利率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1、有约定。逾期利率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特定情形下利息的计算

1、前期利息计入本金。本息之和,不能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2、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借款利息可以预先扣除吗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内容。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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