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保证合同怎么写

2021-02-28 10: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保证合同是贷款人在借款行为中,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促使债券可以有效实现而采取的一种法律行为。保证合同的格式要求严格,如果不按照规定去编写,则有可以导致该合同无效。那么保证合同怎么写?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担保合同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项详细的介绍。
保证合同怎么写

一、保证合同怎么写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民法典的这个条款是对保证合同形式的规定。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该条款规定保证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保证合同,即在主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保证合同,这是最正规的、典型的保证合同,通过单独的这种保证合同,列明双方当事人和合同的具体内容,是最典型的书面保证合同。

第二种是保证条款,保证人和债权人没有订立单独的书面保证合同,而是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设有保证条款,写明保证的内容,这也是保证合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如果这种情况下,必须在主债权债务合同当事人中把保证人列明,并且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摁指印。有的主债权债务合同当事人中项目中没有列明保证人 ,但是保证人在签署部分盖章或者摁指印的,这种保证条款这也是有效的。

第三种就是保证书或者保函,是第三人向债权人单独作出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只要这种保证书或保函被债权人接收,且债权人未提出异议,就达成了合意,所以保证人应在保证书或保函上签字盖章或者摁指印。

二、未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事实上,债务人跟保证人约定担保时,一般会明确保证的方式,这样双方才知道各自的责任,不过未约定保证的方式的,法律上也对此有所规定,即推定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具体而言,就是在债务人债务到期之时,债权人可以找债务人主张还款,也可以找其保证人还款,并且无先后之分。但是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并不直接影响保证期间,而保证期间也由双方自主约定,双方对此未做约定的也有相应规定。

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保证期间的计算方式如下:

1、未约定保证期间

双方对此没做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也就是在债务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不肯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这6个月内找保证人还款。

2、有约定保证期间

债务人与保证人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将会被视为没约定,到时候还是按如上所述计算,即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宽限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计算保证期间。

现在许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而保证人未避免承担保证责任,就会跟债务人约定不合理的保证期间,其实质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法律上对此明确了该规定,将该情况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所以,如果是怎么约定了保证期间的,法律上将得不到承认,保证人该承担连带保证的还得继续承担。

3、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的保证期间

如果双方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的,将会被视为约定不明,具体计算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年。

三、担保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保证合同怎么写的相关法律内容。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一份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附加条款。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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