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终止通知函需要签收吗

2021-11-29 0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都知道合同终止函就是表面意思,目的是为了表示双方合意签订的合同到此终止解除。但是有的人就疑问了,是不是一定要签名。那么合同终止通知函需要签收吗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合同终止通知函需要签收吗

一、合同终止通知函需要签收吗

合同终止函必须双方签字。如果是单方解除,则是违约行为。终止合同并不需要对方回函,而是当寄出合同终止函时就终止了,只是对于双方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会有不同见解,比如租金从何时起停止支付,广告牌的赔偿问题等等,所以还是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为好,不然最终会走向诉讼。


      二、合同终止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1、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终止的条款包括什么

  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终止的条款有


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

2、合同中有显失公平的条款;

3、合同中存在欺诈行为,并对当事人造成直接利益损害;

4、合同当事人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目的的,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合同终止的;

5、合同一方自然人死亡,且财产继承者不愿继续履行合同的;

6、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内容无法实行的。

合同终止函必须双方签字,如果是单方解除,则是违约行为。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合同终止通知函需要签收吗之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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