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租赁物何时应当返还

2021-03-03 09: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租赁合同里基本上都有对租赁物的出租时间的约定,并且是明确到日的,到期势必要返还。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租赁物何时应当返还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租赁物何时应当返还

  一、租赁物何时应当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承租人担责的情况有哪些

  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改变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三、什么是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物仍然存在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租赁关系一般得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及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存在,承租人就应返还租赁物;只有租赁物不存在了,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灭失时,租赁关系也终止,但承租人并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物何时应当返还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租赁物返还如果是有损毁的,承租人就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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