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2021-03-03 16: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出租人需要遵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买卖不破租赁。更多关于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一、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出租人需要遵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买卖不破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二、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怎么确定

  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自主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限制,同时也是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它关系到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时间长短,支付租金、交付租赁物的时间限制等。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对租赁期限作了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怎么写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xx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市路号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租赁合同》。

  二、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年月日前,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原有基础装修,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约定:

  出租人(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承租人(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需要妥善保管好租赁物。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出租人买卖租赁房屋时不通知承租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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