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

2021-12-11 10: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房地产行业对于我国而言是支柱性产业,而房地产的发展也让装修在当今社会变得十分常见。那么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

一、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

如果房屋装修是房主与装修公司单独签订的合同,那么应该是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即装修公司作为承揽人,对定作人即房主的毛坯房进行相应的装修工作。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承揽合同案例评析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四)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承揽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具体形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五)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六)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七)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三、签订承揽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合同形式的选择

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因为书面式合同形式有较强的证据力,在发生纠纷时,便于取证;而口头合同的证据力较差,在发生纠纷时不易证明合同的存在及相关内容,双方一旦发生纠纷,难以得到确切的证据,常常因无据可查而不易分清责任。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虽然比较复杂,但通过书面文字可以使双方权利、义务更加明确、详尽、具体、肯定地表示出来,这不仅仅大大加强了签约双方的责任心,敦促各方恪守合同同,而且一旦发生纠纷,书面承揽合同也以成为可信的书证,成为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正确裁决案件的重要根据,因此,当事人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虽说书面形式有可能会减少缔约的机会,但与可能引发违约而造成了损失,甚至不得不提起诉讼的后果相比,仍然是微不足道的。当然,对那些能够即时清结的承揽合同,比如少量的复印、修理、快速扩充等,自无订立书面合同的必要。

(二)报酬条款的订立

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

综上可知,装修合同属于委托公司按照自己的意愿定作的合同,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而不属于建设合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装修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合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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