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买方是债权还是物权

2021-12-22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做买卖交易已经不是一种口头上的保证了,而是要通过法律的程序来完成这此交易,就是要签合同来完成,签下合同就是发生了法律上的效力。签合同难免会发生合同纠纷,那么合同纠纷如何去处理。买卖合同买方是债权还是物权,这个大家应该还不了解,现在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买卖合同买方是债权还是物权

  一、买卖合同买方是债权还是物权

  买卖合同关系是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所以属于债权关系,但买卖合同关系包括了物权的变更与转移,也是物权的转化。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答因买卖合同造成的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有关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也无效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怎样的

  1、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无法确定的,买受人的义务在出卖人所在地履行,出卖人的义务在财产所在地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买卖合同买方是债权还是物权。买卖合同是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所以买卖合同是属于债权。以前的买卖可能会通过非法的渠道进行的,但是现在的买卖签合同是发生了法律上的效力,是受到国家机关的监督。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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