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是质量保证责任

2021-03-08 0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消费者在适用产品时,最关注的就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商家在出售产品时,应当对产品的质量保证负责,当因为产品而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有权请求赔偿。那么什么是质量保证责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什么是质量保证责任

  一、什么是质量保证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的人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的行为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所作的强制性要求;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就产品质量向消费者所作的说明或者陈述;产品存在缺陷。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给用户造成损失后,由产品的生产者和经销者所承担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损失既包括不合格产品对用户的经济效益的影响,也包括不合格产品给用户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既包括了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包括了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质量责任的特征

  第一,侵权产品责任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对此无权协商。承担赔偿实际经济损失的责任,包括侵权产品责任,有关当事人必须依法办事,无权协商。

  第二,侵权产品责任的承担者是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给用户造成的损失,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产品的用户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不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之间,因后者的过错所形成的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按一般侵权责任条款处理。

  第三,侵权产品责任的受害者即权利人,是指所有因不合格产品而遭受损失的人。在侵权产品责任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产品的受害者作为赔偿权利主体,它可为自然人或法人,确定的标准只依据因不合格产品而遭到的损失,而不论受害人与生产者或经销者有无合同关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自然人人身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四,侵权产品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质量责任区别

  1、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2、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

  3、归责原则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人而异,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的一种)。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4、诉讼时效期间不同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什么是质量保证责任的相关内容,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属于特殊侵权行为,生产销售方应当对产品质量进行保证,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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