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未签保证合同要承担连带保证吗

2022-02-27 17: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很多时候都需要签订相应的保证合同,但是在生活中总是会发生只签承诺书未签保证合同的情况,当双方发生矛盾时,一方想要投诉对方,这样的案例投毒可以成功吗?未签保证合同要承担连带保证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相关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未签保证合同要承担连带保证吗

  一、未签保证合同要承担连带保证吗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承诺书意思明确,具担保合同效力。担保责任是产生于担保人对债权人的承诺,即担保人允诺在债务未得到清偿时,担保人依其允诺承担代为履行债务或相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责任。

  二、保证未约定是连带吗

  是一般保证,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未签保证合同怎么办

  案情介绍:

  2010年8月19日,蔡某因缺少资金,通过中间人向刘某借款22万元。就在刘某有所犹豫时,这时与蔡某相识的龚某出来做了担保人。随后,刘某借款22万元给蔡某。蔡某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同年9月18日前归还借款,并约定了违约利息。

  当日,龚某出具了担保人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本人自愿为蔡x担保人民币2200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圆整。如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借款,由本人承担还款责任,特此承诺。担保人:龚x家庭地址:xxxx” 。债务到期后,蔡某未能依约归还借款。之后不久,蔡某因利用伪造房屋所有权证作抵押,以借款方式骗取他人巨额钱款被判刑入狱。在多次向担保人龚某索要欠款未果后,刘某一纸诉状将蔡某与龚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评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蔡某向原告借款事实清楚,现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已过,故原告主张被告蔡某还款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担保合同是担保人、被担保人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担保法第十三条虽规定担保合同应当书面订立,但被告龚某出具的担保承诺书是其为蔡某向原告借款进行担保的真实承诺,虽然该承诺书不具备担保合同的全部内容与形式,但是基于民法诚信原则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承诺书中的担保内容应认定为有效,具有担保合同的同等效力。因承诺书中未明确保证责任方式,且龚某出具的担保承诺书中未对违约金提供担保,故原告要求其对违约部分亦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未签保证合同要承担连带保证吗相关的内容。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该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明确则由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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