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借款合同还要打借条吗

2021-12-26 1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当我们借钱的时候,为了在还款期到来的时候可以有效的追逃债款,一般都会选择订立一个借款合同。自2011年之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除了要提交借条等证据外,还需加强对钱款交付事实进行举证。那么有借款合同还要打借条吗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吧。
有借款合同还要打借条吗

一、有借款合同还要打借条吗

(一)借条其实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如已经有了借款协议,可不再写借条。

(二)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形式交付钱款,否则由对方签署收条。

(三)司法实践。自2011年之后,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除了要提交借条等证据外,还需加强对钱款交付事实进行举证。除了金额较小的借款,可以在做出合理解释的基础上主张现金交付外,大额的一般要求有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钱款已如实交付。这主要是因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虚假诉讼比例过高,法院加强了对钱款如实交付的审查和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借条中是否必须要约定利息

借条中不一定要约定利息,由双方自由决定。借款利息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可以约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会支持。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三、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二)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三)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四)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五)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六)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七)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八)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十)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以上就是有借款合同还要打借条吗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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